为提升红新物业督查通报质量,突出问题表现、责任义务履行和整改要求,加大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力度,增强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对抓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,探索政策资金等奖励措施,在“评先表优”方面加大指标倾斜,让抓落实成为干事创业的“风向标”。

一、坚持为民督查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,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找准不落实的事、揪住不落实的人,迎难而上、破解难题,坚持多问为什么,善于说“群众话”,多提“接地气”的意见建议,打通政府为民服务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二、推进智慧督查。坚持以智慧化赋能政府督查,建设运用“十堰市政府督查管理系统”,加强督查事项全程纪实、痕迹溯源和智能分析,通过“提前预警、超期提醒、滞后催办”等方式,实现督查事项全流程管理,进一步提高政府督查精细化、精准化水平。

三、强化实地督查。力戒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把主要人力和精力用于问题核查和暗访督查,注重掌握基层一线真实信息,为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和科学依据。要加大常态化暗访回访、随机抽查力度,及时查找薄弱环节,持续抓好跟踪督办,巩固督查整改成效。
政府督查既要跟着问题走、也要盯着问题改,对督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,跟踪整改落实情况。对落实不力、推进滞后的,既要查原因、更要提措施。对跨区域、跨部门解决的事项,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导,及时协调各方帮助解决。切实加大“督帮一体”工作力度,做到边督查、边协调、边解决问题。

四、坚持互联开放。建立“开门督查”制度,邀请“两代表一委员”、监察官等参与政府督查,主动接受监督。聘请专家学者、科研机构开展调查,帮助把脉问诊,提出建议对策。邀请新闻媒体开展专题督查、明查暗访等,发挥全媒体监督作用。定期邀请企业、群众、网民代表,参与政府督查,广泛收集民情民意,提高政府督查工作透明度、参与度。